释义 |
法律分析: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所享有的具体行为权,包括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闭会期间的权利和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全国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案权、质询权、罢免权、建议权、批评权、意见权、提案权、言论表决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护权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