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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鉴定车辆损失鉴定费收费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
    一、标的物超过一万的收费标准:
    1、标的物鉴证总值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超过1万元部分按2%收取
    2、标的物鉴证总值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收取,超过10万元部分按1%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超过20万元的,20万元以内部分按第2款的规定收取,超过20万元部分按0.5%收取。
    二、标的物鉴证总值不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标准收取:
    1、标的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含2000元)的,按50元标准收取;
    2、标的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至5000(含5000元)的,按150元标准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在5000元以上的,按3%计算据实收取。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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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