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票流程及注意事项 |
释义 | 一、发票开票步骤 1. 插上金税盘在电脑上,进入开票系统,用开票员的身份进入; 2. 进入后就能看到发票填开选项,点击; 3.点击发票填开后,就能选择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点击确认; 4. 开始填写开票信息,购买方的信息,及货物应税劳务的名称等,按规定填完; 5. 开票信息填完后,点击右上角的打印; 6. 根据自己打印机的情况,设置边距,将同一发票号的纸质发票放入打印机内,点击打印; 7. 打印完后如果还需要开就点确认开下一张发票,开完了就点取消,推出系统就可以了; 8. 打印完后,在发票的每一联都盖上发票专用章,把发票联和抵扣联寄给对方即可。 二、开票注意事项有哪些 1.开票时一定按照实际商品进行开具,不得变更名称,不能按照客户不合理的要求开具; 2.不得虚开发票,按照实际金额开具发票,保证三流一致,即:发票,货物,资金三个方面保持一致; 3.作为商贸企业,一定保证所开具的商品有对应的进项发票,不得虚开,随意开票; 4.商品名称一定要选择合适的税收分类编码,不得随意选择: 5.专用发票商品名称比较多的,一定规范开具销货清单,而且销货清单必须在开票系统中填写打印; 6.发票打印的时候,一定要规范的打印到发票上,不能出格,不能打印不完整,有些打印机设置的原因,往往后面打不全; 7.专用发票发票在传递过程中,不能损坏,污染; 8.坚决杜绝买卖发票任何买卖发票的行为,金三系统都能查出来,不仅不能节税,而且还会补税,交滞纳金,罚款,情节严重会触犯刑法! 注意事项 1.开票登录一定要采用“开票人”身份; 2.事先了解开票方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小规模),需要开具项目的内容、税率、以及特殊情况(农业免税、建筑业简易税率、疫情期间免税项目等)。 3.开票前核对清楚所有开票资料【购货方信息、开票内容、税率、金额、备注信息(如差额征收、建筑和不动产相关行业、运输行业等需要详细填写。)】。 4.开票时、先不保存(打印)、开票的小组审核、顾问审核、客户确认:单笔金额大于5万元(含)的主管审核,审核完毕在点击打印保存(每份发票必须按照流程开具并完成审核)。 5.每次打印只拿取需要开具的数量,多余的需要及时存放到对应的档案盒。 6.打印发票注意:统一打印机先用白纸试打(以防打印内有其他内容),调试好尺寸比对发票,所有内容都在框内方可用真票打印;有开具发票清单的,清单打印不低于2张且均加盖发票专用章。 7.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章、抵扣联);发票章不覆盖在金额处,如果备注栏有信息,可以加盖章票面空白处。 8.发票开具完成,需清点纸质空白发票与税盘发票数量及号段是否一致,留意库存发票量,如在5张以内立即申领,并让顾问与客户沟通,若客户暂不申领的,应询问近期开票量并及时提醒客户;并注意申领发票收件地业为工作地或其他客户需求地。 9.发票作废必须看到全部联次(如在客户处,应让其全部拍照,我们查看确认所有联次完整后再作废),作废发票全部联次,写作废字样并单独夹好保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四条 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第二十六条 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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