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9〕328号)要求, 贵州拟组织编制贵阳都市圈规划,将惠水县纳入规划范围 ,统筹谋划都市圈内各城市之间产业协同发展、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 2、按照《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要求,结合即将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指导贵阳市、花溪区、惠水县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将贵阳(花溪)—惠水同城化发展要求融入规划,统筹布局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 法律依据: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三条 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以及变更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时,应当考虑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治理能力等情况;变更人民政府驻地时,应当优化资源配置、便于提供公共服务;变更行政区划名称时,应当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 第四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