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自治区医保部门,承担全国异地就医结算业务流程、标准规范在自治区内的组织实施;承担医保跨省异地就医资金预付、结算、对账、费用清分等工作,指导协调各统筹区完成跨省异地业务协同、争议处理;承担拟定并组织实施区内异地就医结算业务流程、标准规范,区内异地就医结算数据管理与应用,区内异地业务协同、争议处理等工作;承担异地就医自治区级资金预付、结算、对账、费用清分等工作。 【法律依据】: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按属地管理、应纳尽纳的原则,各统筹区医保部门要将具备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按规定将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协议状态、服务范围等信息全面、及时、精准维护至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