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劳动合同的好处和坏处 |
释义 | 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积极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好处: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样公司就不能随意找个理由开除,能对工作有所保证,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性和稳定性。而且这份劳动合同是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可以有效避免因为没有及时续签合同带来的纠纷。如果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能看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 坏处:有时候合同里面的限制条件是很多的,也有存在不合理甚至是压榨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签署合同的时候,谨慎三思很重要,仔细阅读合同上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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