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是规定只能是距离发车时间2小时以内的乘客可以进站。有些车站在进站口是有这样写的告示牌提示的。 法律依据: 《铁路路风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未构成路风事件的路风问题,定为路风不良反映。 第十九条 重大路风事件和严重路风事件由铁路局认定,铁道部审批;一般路风事件由铁路局认定;路风不良反映由站段认定。 第二十条 上级对下级定性不准或处理不当的路风问题可予纠正,必要时可直接认定。第二十一条 跨单位的路风问题,由上级机关协调处理。对定性与处理有争议的,由上级机关裁决。铁道部裁决为终结性裁决。 第三十二条 路风问题责任单位或责任者构成本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八条所列规定,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构成路风不良反映的,给予决策者或直接责任者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分;构成一般路风事件的,给予决策者或直接责任者记过至撤职处分;构成严重路风事件的,给予决策者或直接责任者记大过至留用察看处分;构成重大路风事件的,给予决策者或直接责任者撤职至开除处分。对乱收费乱加价的责任单位,在收缴其非法所得的同时,可按乱收费乱加价数额给予一至两倍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