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激活就没事,重新办的卡直接用新卡使用即可! 如果您激活了的话,新办了社保卡旧的就需要注销。持领取的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前往社保经办大厅办理即可,在同一银行办理社保卡换卡业务时,原卡仍可继续使用,市民领取新卡时,银行回收旧卡并将其注销。旧卡资金清算完毕后,旧卡中资金同时划转至新卡账户中。但是,每个地方的政策是有差异的,为了保险起见,建议您咨询一下相关单位的人员 有两种情况: 情况一、两张卡是同一地区不用取消以前的社保卡,再重新申请办理社保帐户。直接拿身份证到原参保地社保局查询社保帐户,并申请办理新的社保卡。 情况二、两张卡不是同一地区需要重新申请办理社保帐户,并缴纳社保。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前的任何时候去原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缴费凭证,拿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帐户合并即可,同时并不影响累计缴费年限。 社保卡怎样激活: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卡所属银行办理社保卡激活业务; 2.携带本人社保卡前往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时,使用社保卡付款报销,就可以将社保卡激活; 3.携带本人社保卡前往定点药店买药时,付款时可以将社保卡激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