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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手续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释义
    建筑工程施工手续办理程序是:
    1、到国土局办理土地证;
    2、到发改局立项;
    3、到规划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
    4、到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红线图;
    5、消防审批、人防审批、绿化环保审批、档案馆备案、质监部门签订合同;
    6、办理施工许可证。
    7、四通一平;
    8、竣工验收备案。
    一、工业用地可以过户吗
    应办理规划证,建房证的手续,到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办理,并进行以下步骤:
    (1)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具土地出让金收据。
    (2)取得所在地政府土地批复文件。
    (3)60天内缴纳土地契税。
    (4)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办理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和地籍调查表。
    (6)准备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土地出让金收据、契税收据、规划许可证,填写工业用地过户申请登记表,缴纳相关费用,到土地局地籍科办理入户手续,并索取土地证。
    二、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有哪些流程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流程如下:
    1、购房者须带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京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在京购房申请书,前往房产交易中心,资料无误后,交易中心向购房者发放《购房登记表》一份;
    2、购房者填写完登记表,提交复印件及其他资料给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审核盖章,再由管委会签发《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
    3、购房者选定房屋,并办理各种购房手续,由于《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的有效期为6个月,所以购房者应在有效期内办完购房手续;
    4、在签订购房合同15日内,购房者携带身份证、暂住证、《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购房合同正、副本,再次前往交易中心申领《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办理产权通知单》;
    5、交易中心在审核完材料后,向购房者签发《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办理产权通知单》,同时收回《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
    6、购房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办理产权通知单》、购房合同、暂住证与售房者协同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并按规定交纳手续费、印花税、契税等税费。
    一、外地人在京买房的最新政策
    1、限购政策。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停售政策。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者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3、二套房首付新政策。新政策规定,各金融机构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
    二、外地人在京购房需要具备的条件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购房者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4、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薄;
    5、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6、集体户口没有以上限制,但是集体户口现在不视为北京户口,购房者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其户口,并出具已加盖有效印章的接收证明才能在京买房。
    三、买房要问以下问题:
    1、要问五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问销售方式,应当要求销售员明确答复是按照建筑面积销售还是套内建筑面积销售;
    3、问具体价格,这个项目的平均价格;
    4、问入住时间,入住时是否能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5、问入住条件,入住时水、电、电话、闭路监控系统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四、买房子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已婚的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收入证明原件;
    4、申请人公积金交存证明原件等。
    总的来说,买房要提前计划并准备好,还需要有购房资格,如果没有购房资格,就需要缴满社保后再买。买房时要问五证、销售方式、具体价格等,需要准备已婚的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收入证明原件等材料。
    三、商品房交付使用应具备什么条件
    商品房交付使用具备的条件:
    1、房屋开发商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房屋已经竣工验收;
    3、房屋的供水供电供热和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已经确定交付使用日期;
    4、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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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