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部队结婚政审女方哪些 |
释义 | 军人结婚政审会检查女方的国籍、民族,会确认女方的工作性质和家庭社会情况,包括家庭成员有无犯罪记录、行政处罚等。除此之外,会检查女方身体健康情况,有无传染病或不能结婚的因素等。 1、查国籍和民族确认女方的国籍和民族,是否属于中国国籍,是否是港澳台同胞,是否属于少数民族等。 2、确认女方工作性质对国家安全有隐患的,或是有破坏社会主义建设性质的工作,是不允许和军人结婚的。 3、检查家庭成员社会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的工作性质,以及直系亲属中是否有“关、管、杀及刑事犯罪分子”,如果有,也是不可以和军人结婚的。 4、女方的身体状况主要是检查女方的基本健康状况,是否患有重大疾病、是否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传染病。 军婚政审流程: 1、男方写结婚申请,到团政治处领取相关表格;2、女方在《结婚函调证明》上盖章,以及准备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有你签字的一些表。3、由政治处上交到师政治部,师政治部开出男方结婚证明材料。4、进行婚检领取结婚证。一般情况下只审核几个方面:一、配偶国籍(必须中国国籍,且不包含港澳台);二、配偶本人政治态度(有无严重政治问题,比如参与邪教、重大刑事犯罪且不悔改、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强烈不满和攻击行为的);三是对配偶有重大影响的亲朋,是否有政治性问题。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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