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是否能放弃该权利? |
释义 | 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是能放弃该权利的,买卖不破租赁是对承租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如果是承租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自己愿意放弃权利也是可以的。但是出租人和买受人不能代承租人放弃此项权利。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一、租房期间房东卖房是否属于违约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是否属于违约取决于: 1、如果房东卖房要求提前搬家,租房人可以以房东违约为由,要求房东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钱作为违约金,给你足够的时间找房子搬家; 2、如果房东和买家不要求租客提前搬家,可以继续租房到合同期满,只要改变出租人的名字,把房租交给新房东。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人将租赁物转让给他人,也不会对租赁关系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得以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 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融资租赁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其法律特征是: 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2.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3.根据约定以及支付的价金数额,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或返还租赁物的选择权,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赁物的对价,就可以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如果支付的仅是租金,则须于合同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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