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天津企业社保办理流程及方法
释义
    

法律主观:
    


    一、企业需要携带如下证件: 1、单位 法人代表 身份证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3、工商 营业执照 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其它需要携带: 1、公章; 2、《职工申报表》; 3、新增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农业户口人员提供农业户口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 5、新增人员同时报U盘。 用人单位办理 社会保险 登记后才能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向前补缴。 《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20: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