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指产权转移,意即财产权利发生了整体或局部的变更。 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指的是在房屋或不动产转移中,根据协议或合同所规定的转让价格或价值。产权转移书据是指证明产权转移的文件,通常由买方和卖方签署并加盖印章,记录了该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的相关信息。 产权转移书据具体包括如下: 1、财产所有权和版权; 2、商标专用权; 3、专利权; 4、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利转移合同。 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网上下载或者窗口提供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4、存量房买卖合同(窗口网签); 5、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综上所述,在产权转移书据中,所载金额通常是指该不动产的转让价格或价值,也就是买方向卖方支付的购房款或价值。该金额应是协议或合同中双方约定的价格或价值,应当真实、合法,反映了产权转移的真实意图和交易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