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2、有符合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3、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八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 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 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 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