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化妆品退换三包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退货、更换、维修”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三包政策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一、那么消费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退货呢? 消费者在网购七天内可以无条件申请退货,线下消费则可以在法定情形之下进行退货。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售出的产品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二、虚假发货赔偿标准 虚假发货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经营者在提供商品过程中有虚假发货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增加赔偿其所承受损失; 2、增加赔偿的金额通常为消费者所购买商品价款的花费的三倍,如果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满五百元的,法律规定为五百元; 3、故赔偿标准应为商品价款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视为五百元。 一、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具体如下: 1、 不开发票,虚假宣传,以次充好; 2、标价与实际付费不符; 3、将假冒伪劣商品充当正规、高档、名牌进行销售; 4、导购误导消费; 5、网购后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后拒绝退换货; 6、网购商品后实际收货时发现少了、非购买商品; 7、预付费充值卡及非预付费会员卡在充值、消费后关门跑路; 8、合同欺诈或条款陷阱,签订合同后随意加价; 9、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性能故障后,商家拒绝或拖延退、换货及修理,拒绝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三包有关规定的责任。 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途径如下: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虚假发货赔偿标准应为商品价款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视为五百元。消费者权益在受到侵犯的时候我们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确认产品责任的因果关系,要由受害人证明,证明的内容是,损害是由于使用或消费有缺陷的产品所致。使用,是对可以多次利用的产品的利用、消费。受害人证明损害时,首先要证明缺陷产品曾经被使用或消费,其次要证明使用或消费该缺陷产品是损害发生的原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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