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以下材料: 1、 用地规划申请表:用地规划申请表是申请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主要申请材料,应当填写详细的用地规划情况、申请人信息、用地性质等内容; 2、用地规划方案:用地规划方案是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的必要材料之一,应当由专业设计单位或者规划单位出具,并经过申请人审查和确认; 3、用地权属证明: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需提供用地权属证明,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4、其他相关材料:根据用地规划的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 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流程: 1、 准备材料:根据当地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要求,准备用地规划申请表、用地规划方案、用地权属证明、其他相关材料等; 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相关部门或单位,填写申请表,并缴纳相关的申请费用; 3、审核材料:相关部门或单位会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 4、 召开评审会:评审会由相关部门或单位组织,一般会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进行评审。评审会一般会对用地规划方案进行审查、研究、讨论,最终形成评审意见; 5、 批准许可证:如果用地规划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相关部门或单位会批准用地规划许可证,并签发许可证书; 6、领取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书签发后,申请人可以前往相关部门或单位领取许可证书。 综上所述,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准备用地规划申请表、用地规划方案、用地权属证明、其他相关材料等。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审批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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