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怎么请,什么时候开始请产假 |
释义 | 一、产假什么时候能开始休 1、法定为产前休假15天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女子依法生育的情况下,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可休产前假15天。因此,按照法律的规定,在生产之前的15天才可以开始休产假,准备生产。 2、根据自身情况决定 虽然说法律规定产前假为15天,但是具体开始休产假的时间还是要根据孕妇的身体状况决定。如果孕期有不稳定的状况,为了保证孕妇以及胎儿的健康,要听从医生的建议,选择合适的时间开始休产假。 而如果身体状况允许,可以到生产当天或者前一天才开始休息,在上班时间里,有机会多走动、忙碌起来,对于生产也是有利的。 二、产假的相关规定 1、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2、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国家规定,产假一般是在产前15天开始休假。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又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两部分。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如果(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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