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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决书上没写没收财产
释义
    法律分析:判决书没收财产不算终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百三十八条 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
    第四百三十九条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扣除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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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