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的内容可以主要参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时,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法律依据: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 第八条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二)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三)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四)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六)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七)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八)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九)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