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检查行程健康码,行程码带显示到达或途径地点“带星号”,均不得通过检查站进京。 关于最新进(返)京政策,“不管是不是在京居住生活人员,也不管核酸是否为阴性,只要行程码上显示中高风险,一律不得进京。 而从无疫情地区(低风险地区)进(返)京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进(返)京,目前无需核酸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