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几个月
释义
    一、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几个月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一般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对家庭暴力进行申请的,受家暴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第三十一条,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二、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条件
    人身保护令申请要如下条件:
    1.当事人遭受人身威胁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
    2.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三、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措施有哪些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8: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