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设立签订出资协议要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
释义 | 公司设立签订出资协议要注意以下问题: 1、要审查股东资格; 2、要明确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3、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及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等问题。 一、注册资金使用相关规定 (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后,取消设立新公司注册资金的诸多限制。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 2、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3、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4、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二)设立新公司注册资本就无限制、无责任,是对政策的误解。1、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所以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办公司要有场地和人员。2、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 二、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提交哪些文件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余部分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什么是出资注册资本和注册资金的区别 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之间存在以下区别: (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3)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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