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继承人父母不在了,兄弟姐妹有继承权。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只有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时候,父母的兄弟姐妹才能有继承权。 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 1、遗嘱继承的分配比例按照遗嘱指定的比例确认,没有指定的,则一般比例均等; 2、法定继承的分配比例为,同一顺位的分配比例均等,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其他分配比例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