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社会团体登记办法
释义
    

法律主观:
    


    社会团体并不是营利方面的组织,一般都是由民间自愿组织的,但是要成立还是应该经过行政部门同意才行,那么办理的依据有哪些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 法律知识 , 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内容作为参考。 一、 上海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 和县 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二、上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理的流程 (1)审查环节:申请人提出关于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申请,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成立登记的决定。根据决定结果制作文书和证件(如准予)并送达申请人,同时抄送业务主管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审查方式:书面审查。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上海地区要成立社会团体的业务的需要向上海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申请,在申请之后大概15天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完成手续了,然后社会团体就是具有合法效力的,也就可以从事各种社会活动,但是从事社会有各种活动是没有办法进行营利的,如果您还有相关的 法律咨询 可以致电 在线律师 解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10: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