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书提交老板不签字需要怎么处理 |
释义 | 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一种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批准但无经济补偿;另一种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需支付一年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拓展延伸 处理辞职书被拒签的应对策略 当辞职书被老板拒签时,您可以采取以下应对策略。首先,与老板进行沟通,了解其拒签的原因。尽量保持冷静和理解,尝试解决任何误解或不满。其次,寻求其他相关部门或人力资源的支持和介入,以获取更多的帮助和建议。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最后,考虑其他职业发展的机会,如寻找新的工作机会或重新评估自己的职业规划。重要的是要保持专业和成熟,以处理这种困境,并为自己的未来做出明智的决策。 结语 合理终止劳动合同有两种方式:一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批准,但无经济补偿;二是立即解除合同,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需支付一年工资的经济补偿。当辞职书被拒签时,应与老板沟通、了解原因,并尝试解决误解。如无法解决,可寻求部门或人力资源支持,咨询劳动法律顾问,保护自己权益。同时,考虑其他职业发展机会,保持专业和成熟,为未来做出明智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