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收房时商品房面积增加怎么办法律对商品房面积的增加或减少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因此,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比例非常重要。如果收房时商品房面积增加超过了3%,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拿回购房款及利息,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购房者也可以不解除合同,并且承担所增加的3%面积的房款,超过3%面积的房款则不用支付。 二、商品房面积增加需要补交房款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商品房面积增加时是否需要补交房款,应当区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房屋增加面积不超过3%的,购房者不能退房,只能补交房款。第二种情况:房屋增加面积超过3%的,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如果购房者不解除合同的,需要补交增加的3%的房款,超过部分不用补交。比如,如果收房时,房屋面积增加了5%,如果购房者不选择解除合同,那么就需要补交3%的房款,剩下的2%的房款则不用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