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纠纷先由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商议,如果调解和商议不成,就会有当地的人民政府来处理土地纠纷。如果真的有问题,可以去投诉当地的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