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2020年开的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京开幕,应出席代表2956人,当日上午的会议实际出席2897人,缺席59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2020年5月28日15:00,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国务院工作报告、相关预算及决算案等的决议,通过了《民法典》。大会期间,代表们共提出建议9180件,会后统一交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第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