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出租有什么注意事项 |
释义 | 房子出租的注意事项:1、房屋租赁应遵循平等、自愿、合法、诚信的原则,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致时签订合同;2、说明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3、写明租房用途;4、说明租赁期限;5、租金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6、房屋修缮责任出租人;7、住房状况的变化和承租人应照顾住房和各种设施;8、转租协议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不是自住,双方应协商;9、变更和终止租赁合同;10、规定违约责任。 那么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经办人的证明文件。房屋代管人出租产权人委托代管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产权人明确授权其有出租房屋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管人的合法证件;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综上所述,是本律师对该问题的解答,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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