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著作权保护期限的意义如下: 1、根据各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一旦著作权的法定保护期届满,作品将自动地进入了公共领域,公众可以自由地复制或者作其他的使用; 2、确定著作权保护合适的期限也是促进各国著作权法改革的重要原因; 3、从著作权法保护原理看,需要对著作权的保护期做出一定限制,以维持文化表达多样性的延续; 4、限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实现著作权法目的的一种手段。即使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在某种程度上是独特的,例如由作者行使专有权能够给社会带来更大的价值,作品也最终进入了公有领域; 5、虽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有不断扩张的趋势,在一定意义上缩小了著作权法中公有领域的范围;但由于通过延长的保护期限而带来更多作品被创作、实现更多的著作权效用,在总体上可以弥补因为保护期限延长而产生的缩小公有领域范围的情况。著作权保护期的意义即拟对著作权保护期限制若干问题进行探讨,希望能对著作权法理论的完善有所增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