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S21阿乌高速公路已于12月25日通车,为确保S21阿乌高速公路与相联通的G3014线,按期完成封闭式并网收费,确保道路平安、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S21阿乌高速公路实施全程双向移动测速 (一)移动测速路段 S21高速公路0公里至237公里路段 (二)限速值 大型汽车限速100公里/小时,小型汽车限速120公里/小时,最低限速60公里/小时。 (三)2021年12月25日零时起,福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移动测速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请广大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保持安全车速,平安出行、文明出行。 二、S21阿乌高速公路继续实施夜间双向交通管制 (一)管制路段 S21阿乌高速公路全段双向管制。 (二)管制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起,每日晚19:00至次日早8:00。 (三)管制措施 交通管制期间,所有车辆和行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本通告要求,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并根据交通标识标志通行。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