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买卖合同与债权合同两者是上下位的关系,也就是说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一类,具体分析如下:1、债权合同往往与债权行为同时出现,简单地说,设立合同的法律行为是债权行为,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的一种形式。买卖合同与债权合同两者是上下位的关系。2、此处对债权合同及债权行为做简单解析。债权行为也叫负担行为,债权行为仅产生使他人为特定作为或不作为义务之请求权,其效力仅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而不及于合同以外之第三人。是法律行为的一种下位分类。3、法律行为可以区分为复旦行为与处分行为。负担行为就是债权行为,处分行为包括物权行为以及准物权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