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北京社保局开一个转移证明。 在北京社保局开一个转移证明,不要丢掉保存好。后面回老家让当地社保局接受,转移过去就好了。公积金在北京提取出来就行了满足条件以后带上材料到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以提取了。 办理转移证明需提供的材料: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 提取条件: 一、缴存单位确认本人的缴存状态必须为“封存状态”; 二、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 三、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 异地转移社保的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