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都人才安居房申请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成都人才安居房申请手续: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3、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 8、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 9、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件。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