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扫黄打非”是文化市场管理的一个专业术语。是一项执法活动,也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文化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扫黄”是指扫除有黄色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网上淫秽色情信息等危害人们身心健康、污染社会文化环境的文化垃圾。“打非”是指打击非法出版物,即打击违反法律规定的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法律依据: 《全国“扫黄打非”重大案件备案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扫黄打非”案件,系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范围内,与非法出版活动或者非法出版物相关的,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五条 上报案件备案材料时,应当填写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的《全国“扫黄打非”重大案件备案表》,一案一表,一案一备,同时附上案件详细案情、查处经过和处理结果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 各地“扫黄打非”重大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