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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独生子女的父母户口可否随迁
释义
    可以。1、首先子女在当地户籍部门办理迁入申请。
    2、其次父母在当地户籍部门办理迁出手续。
    3、父母子女共同到预迁入地办理迁入具体手续问题。
    4、户籍部门需逐级审批。
    一、落户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二、父亲一人可以跟随独生子女落户吗
    独生子女父母户口可以跟随子女。
    条件如下:
    1、身边无其他子女照顾,外省、市、(县)无子女;
    2、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3、人事档案中可以体现出父子/女或者母子/女关系
    4、子女长期在落户地居住。
    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
    1、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2、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在其退休(职)时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4、其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
    5、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6、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
    综合上面所说的,产假对于我们女员工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产假会根据怀孕的实际情况来定产假的天数,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用人单位是完全不能扣克劳动者所有的工资,所有的福利也必须要一并的发放,所以,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法律依据】:
    《户籍管理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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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9: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