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直播一般在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司法频道进行庭审直播,可以进行观看。具体规定如下: 1、人民法院通过电视、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传媒系统对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图文、音频、视频的直播、录播,应当遵循依法、真实、规范的原则; 2、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 不得进行庭审直播、录播的案件如下: 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2、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 3、当事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 4、其他不宜庭审直播、录播的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法院直播录播庭审的有关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公开范围进行,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或者证人保护等问题,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的,应当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 第四条 人民法院认为案件需要进行庭审直播、录播的,由有关审判庭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并填写庭审直播、录播申报表,提交案件重要的诉讼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