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初查期限?刑事案件初查期限立案侦查阶段:1、拘留的规定: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3+4+30)=37天(最长期限),检察院直接立案的案件(14+3)=17天(最长期限)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批捕期限:已经被拘留的,7日,特殊情况延长1—3天;没有被拘留的,15天,最长不得超过20天。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2)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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