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强制措施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一般强制措施不超过三十日。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一、行政复议答复期限为10天 依据行政法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会在60日内出结果;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出现一些情况复杂的,因为客观原因,不可抗力等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同时要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时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二、申请公安局复议需要多长时间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三、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要符合哪些条件?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实施强制措施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违法嫌疑的证据或者举报; (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必须合法。查封和扣押的产品范围是产品质量法第49条至第53条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产品存在的瑕疵问题、标识不规范的问题,不能实施查封、扣押。查封、扣押的期限为三个月;对于产品的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不足三个月的,查封、扣押后的处理不得超过产品的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因案情复杂等情况,需要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当报上一级部门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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