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被告意味着什么 |
释义 | 司法的术语一般指犯罪嫌疑人叫被告,适用于法院开庭时的称呼,第三被告的产生是多人作案形成团伙犯罪,法院要区分犯罪中各人起到的核心,作用,领导,组织策划的责任和所要承担后果的排例,第一被告指首犯,第二被告指主犯,第三被告指从犯。 一、怎么认定共同犯罪行为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3、起主要作用,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实施犯罪行为,而且其行为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或是事前拉拢、勾结他人,提起犯意,出谋划策的教唆犯。起次要作用或辅助作用,是指: (1)虽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但对整个犯罪的预谋、实施和完成,所起的作用不大; (2)只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帮助。如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排除犯罪障碍、看风、转移赃物等。 4、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区分主、从犯。若他们的地位和作用一致或相当,则均认定为主犯。 5、在共同犯罪中,数名被告人互相推卸罪责,其它证据又不能确定他们之间地位和作用大小的,应认定他们在共同犯罪中起同等作用,不分主、从犯。 6、同案人在逃,从现有证据证实已抓获的被告人确实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如看风、转移赃物等)的,应认定为从犯。同案人在逃,抓获的被告人供称只参与看风、转移赃物等次要或辅助作用,又没有证据证明其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不宜认定主、从犯,但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 7、刑法分则对主犯另设处罚规定的,应依照刑法分则条文处罚。不应重复刑法总则关于主犯的规定。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提请不予逮捕的意见书的内容是什么 提请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由三部分组成,具体的写法是: (一)首部 首部主要包括三部分,即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和前言。前言部分应当说明: 第一,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即是受被告人的委托还是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实践中,还说明是受哪一律师事务所的指派。 第二,辩护人在开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调查了案情等,以便向法庭表明,自己的辩护意见是有根据的。 第三,也可在前言部分开门见山地提出关于办案的基本观点,对法庭调查作简要交代。这样一开始就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态度,能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为进入正文部分做好准备。 (二)正文 正文包括辩护理由和辩护意见,这一部分是辩护词的核心部分。一般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的内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能否成立;被告人是否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无不负刑事责任的其他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起诉书对案件定性和认定的罪名是否准确,适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恰当;被告人有无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的情节;有无酌情考虑的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的情节;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被告人口供之间是否存在矛盾;被告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是否属于意外事件;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共同犯罪案件中,对首犯、主犯、从犯、胁从犯的划分是否清楚;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也有的案件需要同时从上述几个方面来辩护。 (三)结束语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自己的发言作一小结,提出结论性的意见,以加深法庭对自己辩护观点的印象;二是对被告人如何定罪量刑,适用刑法的什么条款,向法庭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主犯从犯是同时上庭吗 一般情况下,审理一个案件需要所有的作案人同时出庭,主犯和从犯要共同接受审判。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分开审理。如多人作案后,有犯罪嫌疑人潜逃,无法抓获,则先行对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理。开庭前,有犯罪嫌疑人因故不能到庭,如死亡、在医院治疗等;犯罪嫌疑人除此案,在其他案件中同为犯罪嫌疑人,则可能单独审理。开庭时,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