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功多次是否能够累加? |
释义 | 多次立功在量刑时应综合考虑其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和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般立功可减少基准刑20%以下,重大立功可减少20%-50%,犯罪较轻的可减少50%以上或免除处罚。 法律分析 法律并未规定多次立功是否可以累计。在量刑时,应当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有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一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法律客观: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7.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拓展延伸 累计立功的法律效力如何界定? 累计立功的法律效力界定涉及多个因素。首先,法律通常对于立功的累计有明确规定。一些国家的刑法规定,多次立功可以被累计计算,从而影响刑罚的程度。其次,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被告人的立功次数以及其在犯罪行为中的重要性。如果被告人多次立功,且这些立功对于案件的解决起到重要作用,法院可能会考虑减轻刑罚。然而,法律对于累计立功的具体界定可能因国家和具体案件而异。因此,对于累计立功的法律效力的界定,需要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例判例,以确定具体适用的法律效果。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立功情节的考虑应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因素,并确定从宽的幅度。一般立功可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可减少基准刑的20%-50%。对于犯罪较轻的情况,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甚至依法免除处罚。累计立功的法律效力的具体界定涉及多个因素,需要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例判例,以确定具体适用的法律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七条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五条 本规定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包括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犯罪,以及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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