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抗诉书的理由是什么 |
释义 | 刑事抗诉书的理由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有十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根据第二百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二、检察院抗诉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1、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即指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第一审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十日。2、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即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五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第一审裁定,提出抗诉的期限为五日。3、上诉和抗诉的期限的计算,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三、向检察院抗诉期限是多久 被害人以及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存在不服的地方,是由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当被害人以及被害人的代理人收到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后五天之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并提议抗诉。当人民检察院从收到被害人,以及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请求后五天之内,理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回答请求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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