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管合同怎么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除了一般的条款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代保管场地及用途;第二,保管的时间;第三,代保管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位置,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该合同才能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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