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加配偶的名字分割时能一人一半吗 |
释义 | 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并不意味着在分割时能分到一半。 实际上,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双方离婚后,法院会依据房屋来源、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双方对房屋贡献程度等因素,进行倾斜划分,并非是夫妻双方一人一半。 一、房产继承与赠与新政策 房产继承与赠与新政策包括: 1、关于夫妻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所有权原属于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或对方共同所有; 2、子的继承人只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过户费用,在固定资产中心进行登记就可以; 3、如果继承房子的人想要将房子进行买卖,就需要缴纳20%的税。 一、房产公证需要的资料包括: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二、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申请的日期;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全款买房,离婚后怎样分配财产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因此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套房产进行分割。 2、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取得了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名字,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过错的,原则上平分。 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三、男生故意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可以。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本来属于男方个人,但是婚后加上女方姓名后就变成夫妻共有财产了,倘若离婚,则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