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注销了公章需要注销吗 |
释义 | 要注销。 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同时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而公司制企业注销印章是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可以自己保留或自行销毁。 注销印章所需资料: 1、《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2、刻章登记卡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指定委托书;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公章、财务章及其它有在公安局备案的章。 注: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同时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而公司制企业注销印章是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可以自己保留或自行销毁。 公司注销完公章不需要注销,但是会被收缴。法律规定,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而对于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所以,公司注销以后,必须将印章全部交回原备案的公安机关处理,是不能自行销毁印章的。公安机关会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预存两年,没有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统一予以销毁。 公司注销完公章不需要注销,但是会被收缴。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 四、印章的刻制、管理和缴销 (一)制发印章的机关,对印章的刻制和发送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手续。刻制印章的工厂或刻字社,必须取得用章单位的上级委托书和公安部门的准许,才能刻制。对伪造印章和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当依法惩处。 (二)各单位对印章要严格管理,使用印章,必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批准。对非法使用印章的,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惩处。 (三)各单位的印章,如因机构变动停止使用时,应当将原印章缴回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 五、过去有关印章的规定,如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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