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枝江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枝江市白洋镇滚钟坡村、张店村、赵家铺村、善溪窑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和第四十五条第五项“ 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枝江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滚钟坡村、张店村、赵家铺村、善溪窑村部分集体土地用于枝江市2021年度第10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现就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枝江市白洋镇,用地总面积10.4985公顷,其中:滚钟坡村3.6400公顷、张店村1.1802公顷、赵家铺村1.8130公顷、善溪窑村3.8653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范围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批次用地布局及规模将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由枝江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