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户口销户需要的材料: 1、注销法定事由证明材料,例如,死亡证明、服役材料、逮捕证明等; 2、注销人口的合法有效居民户口簿; 3、注销人口的居民身份证; 4、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