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退伍证是退伍军人退伍时所服役部队发放,退伍证丢失后,无法补办。退伍证是证明本人在部队服役的重要凭证,有编号又有身份证明。当退伍证遗失后,当事人如果需要补办,必须找原服役部队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补办或开出书面证明。 2、当事人如果一时不能补办退伍证,而又需要证明自己的退役军人身份时,可以在自己的档案中查询并复印有关凭证来证明。 1、找到服役档案。 2、依据服役档案,武装部会给出具证明信(介绍信)。 3、带证明信(介绍信)和身份证,回原部队到军务部门补办退伍证。 4、因为不少部队是不提供补办服务的,因此,如果退伍军人需要证明自己的退伍身份,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介绍信到退伍档案保存地查调档案,如确有记录,可依据退伍档案出具退伍书面证明即可。 1.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 2.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四)在部队被培养与为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拓展资料:每年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前,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下达预分劳动指标,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先安置,待国家计划下达后统一结算; 【法律依据】:《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暂行规定》第五条县(市)人民武装部,结合每年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对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退伍军人,填写《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卡片》,并在《退伍军人证明书》上盖“服预备役”专用章。对部队确定免服预备役的退伍军人,在《退伍军人证明书》上盖“免服预备役”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