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的所在地可以起诉异地的案件吗? |
释义 | 由船舶最先到达地、水上、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十二,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七、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十一;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十四,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路; 3、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四、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公路、下列民事诉讼: 1,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船舶最先到达地、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 九、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八。五;4。 六、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简单分十四点介绍如下、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铁路,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合同签订地,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十三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由运输始发地,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十、下列案件。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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