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不能异地审理民事案件? |
释义 | 民事案件是否可以申请异地审理,需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不可以异地起诉,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是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根据书面协议选择异地人民法院起诉,其他情况不可以; 3、如果选择异地起诉的那个法院认为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会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一、运输合同纠纷地处哪个法院? 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上述3个地方各人民法院对这类运输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到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都可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得无故推托,应当依法受理。对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约定管辖法院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理的,约定管辖无效。 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看情况而定并非所有纠纷案件都适用约定管辖权。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关于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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